代理虚假金融贷款广告案

未查验广告主金融资质,代理发布服务不存在的虚假大学生小额贷款广告。

网页广告高风险虚假宣传未核对资质

违法事实

代理发布金融贷款类广告时,未核验广告主是否具备相应服务资质,且广告宣传的贷款服务存在真实性问题。

处罚依据

金融、招商、加盟等高风险广告应核验主体资质和服务真实性;广告经营者不得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证明文件不全或内容不符的广告。

处罚结果

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并处罚款 30,695 元。

合规建议

金融广告上线前应核对营业范围、金融业务资质、授权文件、服务真实性和风险提示;对无法证明的低息、秒批、无门槛等承诺直接拦截。